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12-05-08 字号 :

学院工会、学工处: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巩固“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德风范,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到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2003网站太阳集团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6、在本校任职二年以上的教职工。

7、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合格其中有一年为优秀。

二、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获奖教师获得“师德标兵”证书并优先推荐参评省、市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的评比。

三、推荐名额

工 会 名 额

机关第一工会 2

机关第二工会 1

学前教育系工会 2

初等教育系工会 1

英语教育系工会 1

艺术教育系工会 1

公共教学部工会 1

辅导员系列 1

四、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1、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申报方式。由各系部二级工会、学工处推荐,学院“师德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审批。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阳光操作、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民主推荐,严格考核,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的先进个人推选出来。

3、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文明学校、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以评促建、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中共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党委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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