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儿发综[2007]26号
关于2007年我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人事处、教务处、有关系部、参评人员: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闽教人〔2007〕21号)转发给你们,要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2007年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转评副教授工作安排表》的安排时间及时认真做好组织、评审和申报等方面的工作。
请各参评人员按照教育厅与学院的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材料申报工作。申报评审材料应齐全,表格填写应规范、准确。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因材料不齐全或录入错误,影响评审工作,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附注1:《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校园网)
附注2:《2007年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转评副教授工作安排表》(在校园网)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评委会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高校教师 高级职务评审 通知
抄送: 万院长 陈副院长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 200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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