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快汉语国际推广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汉语加快走向“十一五”规划》,按照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和教育部的要求,我校选拔派遣志愿者教师赴菲律宾任教招募、遴选、培训、派出工作将全面展开。志愿者带队老师任期十个月,国家汉办提供带队教师生活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菲律宾菲华商联总会提供带队老师往返国际旅费、住房及相关保险等。
申请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国志愿者带队老师(简称“志愿者带队老师” )
1、具有中国国籍,身心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品行端正,无犯罪、过失记录;
3、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协调能力;
5、适应性强,能尽快适应派往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外语开展工作;
7、普通话发音标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能流利使用闽南方言者优先;
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请先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至lsb@qzys.net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07年3月26日至3月28日期间,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书及复印件、一寸半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学生处报名。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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