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委教组[2007]20号
市直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泉委组综[2007] 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申报人选情况上报我委组织科(联系电话:22769178,联系人:石祖安,电子邮件:szajy@pub2.qz.fj.cn)。
附件:关于开展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7年6月19日
主题词:人才工作 经费资助 转发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党组,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存档(2)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2007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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