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广告制作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年;
2、合同内容:采购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分别详见附件;
三、招标编号:QZYGZYCCG2017-12-13
四、评标办法:最低折扣率中标法
五、投标事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附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永春县城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投价人。需提供以下证件::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二)投标项目技术要求
1、投标人提供货物材料须为全新未使用的且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注册并检验合格的产品。货物、材料及其辅助装置的品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招标人的采购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三)开标时投标文件:1.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承诺提供产品必须符合附件一的参数。2.投标文件里需装订成册内容包括有:报名资格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报价表单独密封一次性报价。
(四)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合同期内,中标人在接到供货通知后4小时内送达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指定地点。
(六)招标公告附件所提供价格为含税价。其中,投标报价应包括有关税费、保险费、安装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等一切费
用。
(七)结算方式:根据永春校区出具的物资验收证明,每季度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实际使用数量进行折扣后结算。
(八)付款方式:财务室根据所提供的正式发票和相关物资验收证明材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9日17:00之前;
报名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校园管理科(综合楼三楼);
开标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15859720606
七、其他事项。
(一)中标的单位必须缴交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人民币2000元,合同期内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验收不满足招标要求,将没收2000元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中标人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二)对未履行承诺的供货商,学校将记入不良记录,有权拒绝其参与学校的投招标活动。
(三)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2003网站太阳集团永春校区校园管理科(原永春师范综合楼三楼),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