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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8-03-15 16:48     (点击: )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校自律会是一个学生自律组织。是在校团委、校学生工作处领导下,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其中有会长一人,副会长两名。下设三个职能部门,包括宿管部、策划部、督导部。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在学校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院系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同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工作宗旨,通过开展各项适合广大学生的、积极向上的活动,积极创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做好自身纪律管理工作。

第二章 自律会会规

第一条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育人的工作原则。

第二条 自律会是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以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和形成良好校风为目标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 自律会在学校的关心和学生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教育进行工作,特别是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开展工作,是同学们与学校、教师沟通联系的纽带之一。

第四条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律委员会接受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的领导。

第五条 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的生活环境。

      第六条 以学生服务为工作原则,帮助、解决同学们的问题,满足学生们的需求。努力为他们建造一个美丽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

      第七条 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干部。干部们要以身作则,除了履行自身的义务外,还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八条 自律会成员每晚22点半准时睡觉。

      第九条 干事须及时完成干部分配的任务。

      第十条 退会程序: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事如有辞职要求,须呈书面材料,写清辞职理由,报老师审批,同意后还要通报全校。

第三章 自律会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宿管部:

1.我校自律会宿管部按学校要求,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严格抽查,为同学们营造整洁有序的宿舍生活。

2.负责每周社团活动室卫生抽查。

3.生管室值班,失物招领值班等。

4.与各系生活部相互配合、协调,共同促进宿舍生活环境良好。

5、深入了解同学们的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需要、需求,并杜绝宿舍的违纪行为。

6、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安排。

7、为丰富宿舍生活,每年我们将会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宿舍文化节”,进一步推进宿舍文明建设。

 

二、督导部:

1.负责安排督导人员对全校同学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检查,督促同学自觉遵守校规校矩。

2.负责组织早读,晚自习纪律检查,促进良好校风,良好学习氛围的形成。

3.负责巡视检查学生的仪容仪表,外貌是否整齐,胸卡是否佩戴整齐。

4.负责与各系纪检部协调合作,严抓迟到等不良风气。

5.参与校内各种类型活动的会场布置、秩序维持。

三、策划部

1.我校自律会策划部根据每次所要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的活动,策划相应的活动方案。

2.负责活动相应宣传。

3.整合日常工作及活动所有资料、文件。

4.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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