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根据团章规定,针对青年特点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一、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团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和学期团工作计划。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定时向上级汇报和反映工作。
二、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倡导优良的校风、学风。
三、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团组织的档案管理和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好团校,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四、配合学院党委组织做好团员青年的党建工作。
五、搞好团的宣传工作,办好团刊等宣传刊物,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团的调研工作,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
六、负责团的纪律检查工作,对违纪团员进行处理,负责年度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教育他们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中的模范作用。
七、负责组织学生暑假社会实践工作,开展科技文化服务、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等活动。
八、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发挥学生群众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工作。
九、开展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活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中心的工作。负责学生文化活动中心的使用和管理,发挥其服务教育实体功能。
十、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