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13-01-19 字号 :
2012年12月26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2〕10号)。为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教育部成立职业院校外语、文秘、教育、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能为对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
我校陈雅芳校长(教授)入选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陈江平副校长(副教授)再次入选文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本届教指委委员由教育部聘任,任期四年,任期至2016年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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