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办、台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3号)要求,增强当前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程说明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必修的一门政治理论课。旨在进行系统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帮助大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准确的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 政策,了解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增强国家观念和全球意识,增强社会发展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
课程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按照每学期下发的《中宣部教育部形势与政策教学要点》文件精神执行,由思政教研部具体负责本课程建设和教学组织管理。
我校高职三年专学生每周1学时开设,五年专学生按大专阶段两年每周1学时开设。总计1个学分,成绩计入考核。
二.师资队伍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本部每学期将邀请学校党政领导、地方政府领导、校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为学生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形势政策报告、讲座,让学生通过地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报告,更加宏观确切的了解国情省情党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形势与政策》校内师资队伍主要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共同组成。教师聘任、管理、培训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申请开课的辅导员老师于每年五月份向思政部提出申请,填报教师基本信息,报送学校党委和相关部门审批。
三. 教学工作
教学采取专题授课和学生自学、社会实践相结合。
课程实行集体备课制、学年考核制。参与集体备课的教师应就专题中的理论观点、教学难点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例事件等集中研讨,形成相对统一的教案、课件和思考题。成绩构成包括出勤情况、听课情况、开卷考试(社会调查、小论文)等。课程严格考勤管理,无故缺勤两次以上须参加下一学年补修方可取得学分。
教材使用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编写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福建省教育厅主办的《形势与政策》教材。
课程教学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教师应在授课前一周上交教学提纲,授课完成应按相关要求完成出勤登记、作业评定,成绩评定和平台录入。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教学研讨,探索教学改革,参与各类教学竞赛。
教师讲课计算教学工作量。酬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此规定于2016年秋季起执行。
思政教研部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1:《形势与政策》课程兼课教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