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儿发高教所【2007】006号
关于“学院2007—2008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
学院2007—2008年度的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系、部组织教师参考课题指南,积极地申报课题。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院级基金课题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的职称。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申报日期为限)。
2、请教师根据学院2007—2008年度的课题研究指南(附后),结合自身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课题进行申报,并认真填写申报表。(附后,可直接在学院网“公告栏”和“高教所-信息快递”位置上下载)
3、请教师在5月10日之前将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送交所在的系部,由各系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5月15日之前上缴学院科研处。
4、未完成院级课题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院级课题。
5、院级课题研究的时限一般为二年。
6、院级课题可单独承担,也可集体承担。集体课题由负责人主持申报。
7、学院将根据上报课题的情况,由学术委员会评选出院级重点项目课题、一般项目课题和青年项目课题,再针对不同类别划拨一定的科研经费。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科研处
2007、4、23
附件1:
2007年度科研课题指南
附件2:
2007年度科研课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