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单位,各幼儿园园长: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0〕62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7月在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省级幼儿园骨干舞蹈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为促进我省幼儿园舞蹈教学的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幼儿园舞蹈骨干教师,提高我省幼儿园舞蹈师资队伍的专业素养及指导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二、研修形式:
教学讲授,操作示范,经验分享、互动研讨等形式。
三、研修内容:
民间舞蹈、儿童舞蹈、舞蹈创编、现代舞蹈
四、研修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研修时间:7月13日—24日。
研修地点:泉州市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东海校区(泉州市迎宾馆斜对面)。
四、研修费用
每人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共420元,食宿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其他
1、请随带1寸和2寸证件照各1张,于报到时缴交。本期培训安排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由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核准的“幼儿园骨干舞蹈教师高级研修班合格证书”。
2、请收到通知后,参加研修的单位务必于7月10日前将参训教师名单报到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或电话告知。(电子邮箱:pxb@qzys.net联系电话:13506026282尤老师,22392511侯老师;传真:22392533阮老师 )。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