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人〔2009〕33号的要求,请参加园长提高培训的学员准时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于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到泉州金山老干部宾馆一楼大厅报到。
2、4月22日(星期三)下午4﹕00在泉州金山老干部活动中心三楼301室2003网站太阳集团行开班仪式。
3、培训班第一阶段的学习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30日,共计8天。请及早做好工作安排,以保证学习研修时间。
4、为完成培训计划和学习任务,请培训学员自觉遵守“泉州市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学员守则”。
5、按照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人〔2009〕33号文规定:“培训费由我市专项经费列支,资料费、实践考察费以及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费等由所在幼儿园负责”。
注: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继教部
联系人:阮老师 侯老师 咨询电话:22392511 22816698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继教部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