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教务处工作职能
教务处是学院有关教学业务的主管机构。执行院行政的决定,具有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调研、控制和监督等管理职能。
第二条 教务管理原则
教务管理原则是教务工作内在关系及其联系的反映。教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目的性原则。教务管理的活动,有明确的目的性。实行目标管理,讲究工作效率,教务管理考核效能的关系式是:
目标方向*工作效率=管理效能
2、科学性原则。坚持在教务管理中按教育规律办事,从学院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重视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的管理工作的科学总结和在教务管理中运用各种科学理论和方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3、整体性原则。教务处是学院大系统的子系统。教务处又由多个教研室、科室组成。每个部门都不是孤立的,应在教务处系统之内,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形成有机的整体。为了达到优化的管理目标,必须树立整体观念,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个别与整体等多种关系。
4、计划性原则。教务管理是培养人才的一种有目的、长期的活动,树立计划性的观点尤为重要。各教研室和科室要按照学院和处的工作布置和要求,每学期制订工作计划要点和工作进程表,以使各成员能按计划有效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5、规范性原则。教务规范是人们对教务管理客观的认识而确定在一定条件下保持相对稳定的常规。它是教务管理的基础。规范性原则要求教务处应按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建立适合院情的教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促进学院教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6、民主性原则。搞好教务管理工作,要依靠广大教师、各级教务管理人员以及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主动精神,在工作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形成处务会制度),即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大家意见,把大家的指挥和力量集中起来,又要坚决贯彻各级领导的指示。
7、服务性原则。教务管理工作是学院教学方面的服务性工作。教务处工作人员都应树立全心全意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观点,做到管理育人,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
8、动态性原则。教务管理不是静止不变,而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研究院内外的新情况,始终围绕着确立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完善管理办法,不断创新,不断前进。
第三条 教务处教学管理职责
1、提出全院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及全院教学工作计划;总结和推广教学工作经验。
2、负责组织全院各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文件的制(修)订和调整,制订制(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3、对全院教学实行全过程进行监控,检查和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开展全院性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估、评优工作。
5、组织全院重点课程建设,优秀课程及合格课程的评审和评估。
6、组织全院性的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7、负责组织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和贯彻情况的检查监督。
8、组织新专业申报。
9、负责院教学质量督导组的日常工作和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及教学信息沟通、反馈。
10、负责全院的排课。
11、负责学籍异动、转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考试管理和进修生管理工作。做好教务统计工作和教务档案管理,向全院有关部门定期公布教学运行状况。
12、负责组织毕业生资格的审核。
13、负责毕业证书的输入和出具毕业生学历证明、成绩证明。
14、负责组织全院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15、负责外聘教师讲课酬金的核发。
16、协助人事处做好全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订及实施,并负责协调教学及教辅人员岗前及专业培训的管理及证书的办理,培训经费的管理。
17、负责全院专科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8、负责教材的采购、发放、核算和院内自编教材的审核、印刷。
19、负责全院各种统一教学用表的供给。
20、制订实验室发展与建设的总体规划、实验室年度投资计划,推动实验室的计算机管理,指导专业系完善实践教学文件。负责公共实验室的协调使用。
21、负责专科各专业教育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22、专科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考核工作。
23、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种有关数据。
2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