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07]25号,见附件1)精神及有关要求,我厅今年启动新一轮的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课程、高职高专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申报课程应体现高职高专的办学定位和教学特色,兼顾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高职高专和网络教育课程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教学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高等学校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我厅将对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课程所在高校将在下一年度限制申报。
根据建立国家、省级、校级三级精品课程建设体系的要求,各高等学校要认真制订好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建设好一批有水平、有特色的校级精品课程,并落实建设经费。未开展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和未落实建设经费的学校不能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我厅将根据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情况,接受学校的申请和安排建设经费,保证精品课程的维护与共享。作为2003—2005年省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课程,可重新申报2007年度的省级精品课程;已评为2003—2006年省级精品课程,可申报推荐参评国家级精品课程。
二、申报课程分类
2007年度,我省拟评选省级精品课程200门,本科、高职高专课程各100 门。各高等学校申报课程门数不限。本科教育课程分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1998年颁布)”的课程分类体系为标准,另外增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两课”类作为本科课程分类体系 );高职高专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分类以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作为分类体系。具体分类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进入工作链接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查询。
为优化课程学科结构,教育部根据全国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分布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订了“2007-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分学科配额表”(详见教育部教高厅函[2007] 25号附件5)。请各申报学校参照配额表合理选择申报课程,保证省级精品课程学科结构的合理。
三、评审程序
1、形式审核。我厅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根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课程的条件等,提出审核意见。
2、学科组评议。我厅组织学科专家组对通过形式审核的课程进行网上评议,提出学科组的评议意见。
3、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厅组织成立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学科专家组的评议意见开展评审工作,形成评审结果。
4、行政审核。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我厅审核,评出省级精品课程。在今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和历年省级精品课程中评选出22门推荐参评国家精品课程,并上网公示。
四、申报要求
1、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采取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各校可按规定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至工作网址: HTTP://FJGJ.FZU.EDU.CN。
2、各申报高校应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学科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高等学校申报省级精品课程需报送以下材料:
(1)学校推荐公文;
(2)2007年度学校申请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本科课程、高职高专课程、网络教育课程分别填表)(见附件2);
(3)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实施计划及建设经费落实情况;
(4)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见附件3);
(5)2003--2007年度学校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见附件4)。
4、为了加强申报工作管理,请各申报学校确定一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申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请各校填写《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5),于5月8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请各校在5月20日前将推荐公文报送我厅高教处,并发送电子文档至gdjyc2002@sina.com或传真至0691-87846780,同时,将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林海峰、龚森,电话0591-87091299、87091312;申报评审系统服务联系人:徐宇峰,电话0591-87879282。
各校要从办学实际出发,精心规划,认真组织,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07]25号)
2、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申请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3、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
4、2003--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5、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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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1-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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