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
1、请于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到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丰泽校区(原泉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B幢一楼大厅报到。
2、培训班第一阶段的学习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7日,共计10天。请及早做好工作安排,以保证学习研修时间。
3、为完成培训计划和学习任务,请培训学员自觉遵守“泉州市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学员守则”。
4、住宿安排:泉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待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中路)。
5、按照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人〔2007〕20号文规定:“培训经费由我市专项经费列支,住宿费、实践考察费以及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经费等由所在幼儿园负责”。
注: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继教部
联系人:侯老师 咨询电话:22392511 22392533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继教部
200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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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泉州市“十一五”期间第二期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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