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现将2007-2008学年学生收费通知如下:
1、学费:2006级及2005级学前教育系、初等教育系、英语教育系每生本学年应缴学费2880元, 2006级艺术教育系每生本学年应缴学费4000元。2004级、2005级高职高专及2003级每生本学年应缴学费5000元,2005级高专音乐教育专业每生本学年应缴学费6000元。
2、住宿费:根据泉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泉价费[2003]122号文等,住宿生每学年应缴住宿费500-11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下学期初根据学生住宿条件不同进行调整。
3、代办费:2007-2008学年每生预收教材及簿籍纸等代办费800元。本学期代办费结算情况见附件。
以上收费标准经泉州市物价局审核批准,收费许可证编号闽价费C01JW11。学费、住宿费、代办费请于2007年8月30日之前存入银联卡,以便开学办理注册手续。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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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7年春代办费结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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