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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草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超管员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7-06-20

                                福建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草案)
                                               福建省教育厅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把教育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施纲要(试行)》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福建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一、“十五”以来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情况
2000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全省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推进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全省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和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对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十五”计划发展目标全面实现。2004年,全省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达99.72%、初中毛入学率达92.82%、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8%、幼儿入园率达82.79%、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提前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已有15个县(市、区)按期实现“双高普九”。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达65.98万人,比2000年增长77%;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47.81万人,比2000年增长1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57%,比2000年提高了16.51个百分点,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提升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达32.57万人,是2000年的2.5倍;在学研究生达1.83万人,是2000年的3.6倍。2004年高考录取率达70.56%,比2000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7%,比2000年提高了8.66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初始阶段。
(二)教育结构不断优化。2000-2004年,新组建了6所本科高校,调整组建了29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全省高校总数达66所,比2000年增加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新增示范高中12所、省级达标高中67所、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29所。通过加快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步伐,省属高校新增专业854个,其中本科专业417个,占49%;高职高专专业437个,占51%;工科类专业招生比例比2000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以上。目前,国家级高职示范专业达25个、中职重点专业9个,省级高职精品专业7个、中职重点专业35个。
(三)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启动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建设,制定了重点建设高校规划,遴选确定了重点建设项目和154个省级重点学科。全省高校新增国家级重点学科8个,累计达15个。高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个;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总数达14个;新增博士点34个,总数达165个;新增硕士点106个,总数达404个。科研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新增厦门大学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由8个增加到18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1个增加到9个。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显著,2004年全省高校科研经费突破3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以上;高校承接国家级科研项目能力显著增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总数达519项,占全省国家级科研项目总数的80%以上,比2000年增长了80%以上。获省科学技术奖64项,占全省33%。
(四)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01年以来,全省共投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13.58亿元, 改造面积117万平方米。近四年间,全省中小学占地面积增加467万平方米,校舍面积增加471万平方米。启动了福州地区高校新校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集美文教区等一批高校新校区建设,一批高校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新成效。2001年以来,全省高校占地面积增加2.73万亩,增长165.81%;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增加416.7万平方米,增长179.66%。2004年全省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达26.72亿元,比2000年增长231%。组织完成了“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全省本科院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合格率已达95%以上。2001年以来,中职学校设备总投入1.2亿以上,改善了中职教育教学实验条件。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水平得到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初中计算机总数分别达到8.78万台、10.62万台,普通高中人机比为7.5: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004年全省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分别比2000年提高27个和13个百分点。全省普通高中专任教师达4万人,比2000年增长73.2%。全省高校专任教师达2.3万人,比2000年增长106.3%。普通高等教育生师比由2000年在全国的第26位上升到第9位。高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比2000年增加4371人,其中本科高校的比例比2000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达46%;全省高校高级职称的教师达8301人,比2000年翻了一番。
(六)教育改革向纵深推进。以新机制、新模式发展高等教育,全省设置了10所独立学院和13所民办高校;2004年全省民办高校招生2.20万人,在校生4.74万人,分别是2000年的12.16倍、8.36倍。鼓励社会力量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民办中小学。全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达3500所,在校生总数超过60万人,资产总值达55.8亿元,校舍产权建筑面积达546万平方米。大力推进高校后勤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学生公寓建设模式改革,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建筑面积达419.8万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166.1%。坚持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软件业、现代制造业、物流业等领域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第一个与世界著名软件企业和厂商联合推出软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第一个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了11个软件高职专业;建立了第一个教育部授予的面向全国的软件高职师资培训基地;第一个在全国推出软件高职专业系列教材和论证教育教材。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提前一年实现了规划目标。启动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准备工作。
(七)教育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中外合作高等教育办学机构或项目达28个。厦门大学与韩国、法国、美国、澳大利亚、以色列等国家的6所大学共建“国际七校联盟”的多边国际大学合作组织,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先后与国外高校开展了学位课程合作。与台港澳教育合作与交流活跃。成功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了三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邀请赛,实施了多项闽台学者和青少年交流项目。近年来每年均招收港澳台学生近500人。2004年,港澳13所高校在我省招收本科生163名。
(八)育人工作得到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部署,每年2003网站太阳集团开一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大力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全省高校青年教师党员比例达45.88%,学生党员比例达6.99%,申请入党学生比例占非党学生总数的54.08%。认真学习贯彻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为建设祖国、建设家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奉献聪明才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完善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时消除影响安全和稳定的各种隐患,保持了学校的安定稳定。
“十五”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教育总体水平与先进省份比,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目标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山区与沿海、农村与城市教育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一些地方在统筹各类教育发展中存在着忽视职业教育的倾向。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教育经费增长跟不上教育规模快速增长和质量提高的要求。影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教育布局、层次、学科结构不够合理,创新能力不强,办学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和挑战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是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将面临着新的历史使命和战略机遇,同时将面对新的压力和挑战。 
(一)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教育的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海峡西岸”第一次正式写入中央文件,明晰了“海峡西岸”的界定,明确了“海峡西岸”是一个地区,凸显了“海峡西岸”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独特作用,为我省推进新一轮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增强了人才集聚的效应,增加了对人才的需求,拓展了教育发展的空间。经济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为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教育结构的调整提出更为迫切的要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对教育的需求更加旺盛,对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优质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要成为支撑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后劲的脊梁,就应当要有更快的发展、更新的作为、更大的提升。
(二)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教育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实现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就必须正确把握教育发展趋势的变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努力实现“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确保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性进展,为今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部署,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新的挑战。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更加坚定地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更好地把握教育发展规律,坚持教学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教育更好地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更加注重教育公平,更加注重教育均衡发展,更加注重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要加快农村山区教育发展,解决好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入学问题,使教育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
(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加快教育改革的迫切要求。计划经济体制下封闭办学、不考虑市场和社会需求办学的思想仍有深刻影响,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存在着诸多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教育不相适应的方面,教育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深化教育改革,使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改革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建立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定位,引导学校在各自层次上科学规划、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进一步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推动教育的对外开放,全方位的开放,择优的开放,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的开放。
    (五)人口的变动带来了新的压力。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执行促进了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三低”人口增长模式的实现。“十一五”期间,小学教育阶段学龄人口(6-11岁)进入了相对平缓的变动时期;初中教育阶段学龄人口(12-14岁)持续下降,在2010年后进入一个相对平缓的变动时期;高中教育阶段学龄人口(15-17岁)在2006年达到最高峰后逐步下降,从2013年起相对平缓;高等教育阶段(18-22岁)在2008年达到高峰后逐步下降,从2017年起相对稳定。“十一五”期间是我省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入学与在校生高峰并存的时期,面临着巨大压力。必须根据福建省人口变动幅度大的这一特征,统筹兼顾教育事业近期与长远的发展。
三、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智力支持、知识贡献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的原则。围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一步强化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更好为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加快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作出更大的知识贡献。
2、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更加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和素质提高,更好重视教师尊严、情感和权益的维护,更加尊重教师的劳动和创造。以学生的发展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于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改善教师和学生的工作条件、学习条件和生活条件。
3、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山区教育发展的关系,在政策制定、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上更多地向农村山区倾斜,确保中央和省已出台的增加农村教育投入的政策得到落实,确保新增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
4、统筹教育结构、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统筹;加强对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统筹;加强对高等教育中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和高职高专教育的统筹;加强对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建设的统筹;加强对构建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统筹,促进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5、统筹教育改革、适应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学校经费拨款体制、人事管理体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积极探索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深化学校管理改革、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
6、统筹教育开放、提升发展的原则。进一步面向国内外,开展与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公司企业合作办学、合建基地、合作研究;学习、借鉴、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教育经验、现代教育手段和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构建各种载体和平台,采取灵活的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不为所有,但为所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7、统筹社会资源、促进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深入研究发展民办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创新办学体制和办学机制,完善以公办教育为主、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新体制。加强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教育收费、教育捐赠、后勤社会化政策的研究,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加强助学贷款、资助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等政策的研究,构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四、教育发展目标
(一)2010年主要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和支撑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现代化教育体系,教育事业发展总体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以上;在教育规模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更加注重提高质量上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幼儿教育入园率保持在82%。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积极发展0—3岁幼儿早期教育。
——“双高普九” 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初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7—15岁)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与全省同步发展。巩固扫盲成果,提高扫盲质量。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在校生规模达到123万人左右。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68万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55万人。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84万人左右。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全省在学研究生数达到5万人以上。积极发展本科教育,全省全日制本科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4万人左右。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全省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0万人左右。注重发展自学考试、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各类在学人数达到15万人左右。
——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公民参加各类终身教育和学习活动的机会进一步扩大,多样化的受教育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2020年远景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形成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五、“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必须围绕加快推进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抓好九项任务的落实,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实施“双高普九”, 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巩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体制和制度。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确保“十一五”期间又有36个左右的县(市、区)实现“双高普九”,到2010年全省累计达67个左右的县(市、区)实现“双高普九”。
按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消除危房,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 “四有”建设,即校校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以43个享受财政转移支付县为重点,做好农村乡镇中心校和农村初中薄弱校改造,努力提高农村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逐步形成基础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格局。                                   
(二)培育和扩大优质普通高中
加强指导、科学规划,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以培育和拓展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为重点,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大、条件好、质量高的普通高中;根据高中学龄人口变化及城镇化建设,控制高中新布点,撤并一批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薄弱高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争取到2010年,全省达标普通高中总数达到300所左右,其中示范性高中达到30所左右,达标高中在校生达到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多渠道、多形式拓展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引导达标高中通过挖潜、改造、扩建方式,扩大办学规模;依托现有达标高中,通过合并、兼并、联合办学等布局调整和资源重组方式,对基础薄弱的高中进行重点改造和建设,使之发展成优质高中;鼓励占地面积小、无发展潜力的达标高中,通过土地置换或拍卖老校区的办法,异地新建校区。扶持农村优质高中发展,提高农村高中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达标、示范性高中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引导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内涵建设,加强常规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
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各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筹、全社会支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合力。以就业为导向,以适应新型工业化需要、适应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需要为目标,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办学活力,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的水平。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实施县(市)职教中心建设项目。支持每县(市)建设一所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有满足教育教学和扩大办学规模需要的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等设施,配齐实验实训设备,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县级政府统筹规划,整合县域内各类教育资源,建成一所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承担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县(市)职教中心。实施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解决骨干学校校舍不够、容量不足、设备水平不高的问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容量,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实力。全省建设骨干中等职业学校130所,其中建设5所在校生规模达5000人以上的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125所在校生规模达2000人以上的国家级和1500人以上的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推动沿海与山区、城市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推动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带动和帮助一般学校的发展,实行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推动民间力量或民间资本进入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形成政府主导、依靠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办学格局。
(四)提升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建设水平
高等教育必须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需要,贯彻“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带动整体”的建设思路,以加强重点建设高校为重点,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层次建设,突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增强知识与技术自主创新的能力,在培养和造就创新型人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促进高等学校在不同层次上办出水平和特色,推动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通过省、教育部和厦门市共同支持厦门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建设,把厦门大学建成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为迈向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争取省和教育部共同支持福州大学“211工程”的二期建设,使学校的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达到国内同类高校的一流水平。加强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等6所高校建设,使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进入国内同类高等学校的先进行列。在此基础上,集中资源,发挥优势,体现特色,重点建设好154个省级重点学科。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在电子信息、现代制造、化学化工、生命科学、海洋工程、生物制药和新材料等领域建设面向科技前沿、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创建面向我省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重点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好福州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以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研究、闽台经济文化研究和东南亚研究等为重点,建设好一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高等教育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系统,建设好一批具有福建特色、学校特色的专题数据库。
(五)加大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力度
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市场变化,进一步调整高等教育布局,支持山区设区市高等教育的发展。促进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高职高专教育协调发展,建立与我省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建立与我省壮大战略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结构。
新办5所左右本科院校。加快武夷学院、福建公安学院、江夏学院筹建步伐,支持宁德市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宁德学院。新办10所左右高职高专学校,重点是鼓励、支持、引导民间力量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努力推动新办院校提升办学理念,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调整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停办不具备条件的成人高校,支持具备条件的成人高校独立或整合调整为普通高等学校,支持自学考试、广播电视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重点发展为我省培育壮大三大主导产业服务的工程技术类、高新技术类、现代服务业类本科专业和具有行业特色、社会效益的高职专业,加快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技艺型人才。
(六)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适应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需要,紧密结合社会急需的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创新建设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在软件业、制造业、物流业、电子通讯业、旅游业、建筑业、商贸业和护理业等职业教育八大领域,重点建设好20个左右能够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师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采取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和专业性实训基地两种建设模式。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要根据全省及各地产业发展的布局,适应区域性技术市场、人才市场和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在职业院校相对集中的中心城市,按专业大类建设若干个有行业发展依托、有企业参与,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要针对全省各地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托当地高职院校有水平、有优势的专业,按专业建设一批以服务本校为主,又能与周边职业院校共享的专业性实训基地。分期分批建设好职业院校校内实验实训场所,逐步解决设备陈旧、数量不足,实习工位短缺问题,尽快达到实验实训场所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在创新培养培训模式、优化教学与训练过程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高等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统筹,逐步形成按培养层次,体现功能与要求不同特点,分工合理、相互衔接、效益明显的实训基地建设体系。
(七)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优化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到2010年,小学教师基本具备专科学历,初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达到70%左右;普通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的基础上,具有硕士学位的达到一定比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75%以上具有合格学历;高等学校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到50%以上,重点建设高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提高到50%左右;职业院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实施“师德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和宣传,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考核,形成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支持师范院校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教师教育高校的建设与发展,建立起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协调发展的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实施省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整合各类教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教师学位教育、学科知识技能培训和高层次研修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培训,选拔培训1万名农村骨干教师。依托高水平大学和知名企业,建立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和实践锻炼制度;选派承担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任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以及职业院校重点(精品)专业的骨干教师到国内外研修。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人才尤其是闽籍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面向海内外招聘50名左右特聘教授,建立20个左右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的创新学术团队,遴选资助500名左右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注重对新办院校学术带头人的扶持。实施“名师工程”,选拔培养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00名,选拔培养中小学学科带头人800名、教育教学专家100名,选拔培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500名,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升。
(八)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大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推进教育信息化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建设教育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信息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各种教育信息化应用;充分挖掘教育资源优势,以市场换投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构建覆盖全省各设区市、并向县(市)区辐射的福建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FERNET),初步建成以福建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为主、卫星电视传输系统为辅的福建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积极做好教育信息资源的引进与自主开发工作,建成由若干个分布式结构链接的全省大型教育资源和信息库群,并与国家级教育信息资源库、各类学校教育信息资源库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城域网和校园网建设,建设福建教育门户网站等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平台。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农村初中建立计算机教室,农村完全小学建立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建立教学光盘播放点,使学校成为新农村的知识、信息、文化中心。加大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计算机总台数与在校生的比例。推进和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建成教育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和公共电子政务与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全省教育系统的办公效率和服务水平。
(九)加强闽台港澳教育交流和对外汉语教学
充分发挥闽台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优势,以教育交流为平台,扩大闽台高校、中小学之间的双向交流。设立“海峡两岸校长论坛”,推动海峡两岸校际交流。发挥我省高校对台单独招生的优势,努力提高培养层次,进一步扩大对台招生规模,争取在闽学习台湾学生数每年增长30%。重点推进闽台之间的民间教育交流,办好一批有特色的闽台教师、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项目。加强台湾研究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新人的培养,重点建设好2-3个高校台湾研究基地。加大高校对港澳学生招生力度,推进我省中学与港澳中学开展对口合作。
积极实施教育部《汉语桥工程“十一五”计划》,以东南亚国家为重点,拓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重点建设好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三个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校和面向东南亚对外汉语教学基地,集中优势力量,在东南亚国家建立和办好3-4个“孔子学院”。建好对外汉语教师师资培训体系,选拔和培训优秀教师和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作为志愿者教师,每年外派150名汉语教师和志愿者。
六、“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主要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在各级规划中优先谋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努力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手段,认真解决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突破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改善教育发展环境,形成促进教育发展的更为有力的保障。
(一)加大教育投入
实现“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目标,加大投入是关键。应当依法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依法保证“三个增长”,力争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将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发展。在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将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制范围,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经费投入。应当切实用足用好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延续到“十一五”期间的教育投入政策。在原有的政策框架和项目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的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大省和地方专项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支持重点建设高校建设,扶持职业教育和农村高中教育发展,实施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确保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到位,重点抓好财政转移支付中教育专项资金的落实到位。加强学校预算外资金管理,保证及时足额返还学校。
加大改革力度,努力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和出资办学。合理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学校发展。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积极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学校的后勤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通过科技创新和知识贡献,获得社会广泛支持。完善捐资奖励办法,落实捐资助学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落实县级政府对本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加大转移支付和增加专项补助等,增强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进一步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好设区市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支持行业企业继续办好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进一步理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省对高等教育统筹管理的职能,充分发挥设区市在高等教育发展和管理中的作用。 
积极推进教育事业费拨款体制改革。根据办学条件对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核定办学规模,按学生数和生均综合定额计算学校预算控制数,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编制综合预算,除法定和政策保障支出外,自主安排支出项目,建立起与现代学校制度相适应的经费管理体制。对重点建设、重点专项项目,强化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评估与监督,实行与项目绩效挂钩的滚动预算制度。
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定期认证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中央有关部门重新制定的高等学校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制定我省高等学校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组织做好高校机构编制的核定工作。大力推进教师聘任制改革,逐步实现高等学校教师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向平等协商聘用关系转变。积极推进职员制度改革,建立管理人员职务职级系列,促进高等学校管理人员专业化。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新体制。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定编、定岗、定员和分流工作。全面推行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和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机制。制定和实施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鼓励从行业、企业招聘或选调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能工巧匠充实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以建设高素质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新办院校主要领导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教育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切实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表彰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制度,研究制定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努力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规范民办学校申请与设置的条件和程序,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重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职业教育。
积极探索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与社会力量联合办学的形式。进一步完善普通本科高校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独立学院的新机制、新模式,规范高等学校利用社会资源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人才培养基地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利用社会力量或社会资源发展优质高中的政策措施。鼓励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和集团化办学,支持与知名企业及社会力量开展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支持高等学校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为载体,从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制造业、服务业、软件业等职业教育领域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选择一批职业院校,通过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课程体系、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等,率先实现在培养技术应用人才上与国际接轨。
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办学。建立事业发展计划、专业设置、经费投入和办学水平评估与就业情况挂钩的制度,形成招生、培养、经费和就业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以就业为导向,转变办学指导思想,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加强与企业行业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实习(训)和就业的紧密结合。
(四)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新课程实施体系,规范课程改革管理行为。探索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和评估机制,加强课程改革的指导和监控。深化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构建以教师、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推进高考改革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在新课程实施中的导向作用。以课堂教学研究为重点,努力提高课改效益。加强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研究,构建教师专业成长机制。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重点建设好50个省级重点专业和一批市级重点专业,通过重点专业的示范带头人作用,办好其他专业,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以职业技术工作领域或岗位(群)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确定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培养目标。改革传统的学科型课程模式,探索适应科技进步、个性发展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实行学分制和灵活的学习方式,以满足学生就业和个性发展的多元化需要。加强学校管理,制定《福建省中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规范教学工作,建立以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主要指标的素质教育评估体系。
进一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国家、省、校三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制度、精品课程和精品专业立项建设制度、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制度、教授上讲台制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制度、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制度以及新建院校教学工作评估制度等,促进高等学校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继续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改造工程”,建设好一批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基础课教学实验中心。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推进研究生教育观念、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为重点,加强学位点建设,加大应用型研究生培养力度,改革研究生选拔和培养制度,建立研究生教学质量的宏观调控机制,努力提高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
(五)推进教育和谐发展
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在规模发展的同时,把提高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不断提高办学效益。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把握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重点和节奏。正确处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关系、职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关系,特别是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关系,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农村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建立重点建设高校和新建本科院校支援协作机制,扶持新建本科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水平建设,促进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整合教育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教育形式、手段,增加便于社会成员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各样的教育机构和学习设施的场所与机会,建立正规教育与非正规、非正式教育相互结合,职前职后教育和培训相互贯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的终身学习体系。
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普通教育群体和特殊教育群体之间教育差距。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根据当地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制定分年度、分片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规划,通过调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合理分配农村税费改革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适当向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扎实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抓好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工作,促进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的提高,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扶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重点抓好民族地区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快高中阶段事业的发展,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学生高中阶段入学率。完善并落实政策,规范管理,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难问题,切实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留守少年儿童” 的教育工作。落实政府责任,办好乡镇以上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幼儿教育,推广多形式的农村幼教模式,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和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制度,建立健全高校政府助学奖学制度。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覆盖面,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延伸,逐步建立高中阶段学校重点是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制度。
(六)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和学校德育工作
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扩大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加强在高等学校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青年教师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入党。理顺关系,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弘扬主旋律、突出时代特征为重点,以贴近青少年学生实际、突显教育规律为着眼点,以求真务实、增强实效性为落脚点,科学确定德育目标和内容,整体规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大力推进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创业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在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改进和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扎实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以“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教育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大力建设校园文化,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专家化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建立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防灾救灾应急机制,增强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大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严肃安全工作纪律,健全和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优化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七)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2003网站太阳集团、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加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招生监察工作,切实纠正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八)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体系。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和《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探索建立公共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依法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
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教育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面向全体学校和全体学生,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高。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督导机构的职能,努力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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