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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后勤管理处药品采购项目公告

2025年03月06日 09:46  点击:[]

后勤管理处药品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后勤管理处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QGLC2025-001

三、采购需求:详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药品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四、评审方式:由采购单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开评标,确认成交供应商。

五、预算最高控制价:9821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事项

(一)报名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寄至报名地点。为落实营商环境,本项目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开标时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2.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报价表(投标时所提供价格为含税价),报价单独密封一次性报价,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中标后7日内签订好合同

(四)交货时间

签订好合同后,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五)投标时所提供价格为含税价,货物验收合格后必须提供中标单位税票作为付款依据。

(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

(七)报名时间

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4日17:00前,开标时间将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林爱玲

联系电话:18960338299

注:各投标单位进入我校需经过申请,请各投标方提前将入校人员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车牌)提交至邮箱465317843@qq.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

后勤管理处

2025年3月6日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药品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一、采购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1

药品采购服务

2025年度

9.821万

二、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中标人保证货物是厂商原装、全新的合格正品,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完全符合约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要求。

(二)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由中标人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原因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货物送至采购人现场后,中标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数量、质量有问题或货物不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于5天内免费更换,临近保质期12个月内的药品,中标人必须给予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及其特殊要求包装。内外包装的标志编号清晰,标签内容完整(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说明、商标、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

三、服务资格要求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

四、违约责任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向采购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二)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的药品品种、厂家或经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合格产品。如延期交货,应向采购人偿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人民币壹千元计算。拒绝更换合格产品或时间超过20天尚未交付合格产品,均视为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本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列入黑名单。

(三)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四)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五、服务期限和地点

(一)服务期:服务期为2025年度,合同金额为9.821万元。(合同期限特殊说明:①合同到期自动终止;②合同期内金额达到到9.821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

(二)交货地点:东海校区医务室、永春校区医务室。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要求

(一)结算依据

中标人根据学校医务室药品使用品种及数量需求,分批次按时配送至指定位置。临近保质期12个月内的药品,中标人必须给与更换。以订单形式进行供货并结算。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订单的品牌、规格、数量进行供货,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推拖、延迟、拒绝供货。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规定,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服务期限内按照采购人的需求进行多次供货,单次供货完毕,经医务室签收后,持有该次供货清单、正式发票,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批次货物价款(具体转账以财政支付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付款期限:中标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批次药品交付完成后支付(具体转账以财政支付为准)。

2.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八、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报价为含税价,已包括物资款、运输费、装卸车费、人员、利润、风险费等全部费用。

(二)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九、评标办法:询价

附件: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采购药品清单


后勤管理处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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