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评优评先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

评优评先方案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闽工【2018158号文件第三章第十条第四点规定: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五年时间限二次,表彰控制在单位总会员数的15%。今年校工会拟对近三年来我校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进行评选和表彰。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请各二级工会参照执行。

一、参评条件

(一)在幼高专工作满三年整,即20181231日前入职或工作的会员。

(二)三年来积极参加校工会或二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起到组织、协调、参与作用。如组织、参与春秋游活动、校运会趣味运动项目、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和气排球比赛和运动。

(三)积极参加上级工会如省、市总工会、市教育工会和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如歌唱比赛、器乐比赛、舞蹈比赛、语言类竞赛,迎新年联欢会演出等活动,或积极参加省市工会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的网上知识竞赛等。

(四)积极参与基层工会“五必访”工作,关心教职员工的生老病死,嘘寒问暖,积极办理慰问金、慰问品发放、报销等手续。

(五)近三年没有受到学校处分、警告,也没有发生教学事故。

二、评选程序

由各二级工会推荐评选,经校工会审核,报送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公示5天,没有异议,颁发奖金和奖状。

三、名额分配:

学前学院工会14人,初教学院工会4人,艺术学院工会7人,外语旅游学院工会5人,公共教学部工会5人,永春校区工会15人,东海湾附实幼工会7人,机关一工会3人,机关二工会2人,机关三工会3人,机关四工会4人,机关五工会3人,机关六工会4人。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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