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中心,学院(部)、永春校区、附属实验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21年4月3日至5日(周六至下周一),共3天。
二、放假期间食堂、图书馆阅览室、医务室照常开放。
三、根据泉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清明祭扫要尽量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实行错时错峰、从简祭扫。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不聚集、不扎堆、绿色低碳、文明安全祭扫,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各学院放假前要加强学生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妥善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服务保障工作。
五、各单位要按照放假安排提前做好部门工作,放假前要进行安全检查。要做好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处理。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