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其中提到,要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1.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 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 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E提醒各位电动车主
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车更不要随便充电!
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后悔都来不及
关于火灾报警探测器
住宿10人以上必须安装火灾报警探测器
2017年12月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通报中明确指出: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排查,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住宿3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

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小E科普:什么是火灾报警探测器?
即独立式烟感探测器一般通过干电池供电,不需和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安装使用方便,可以实现独立探测、独立报警。探测到火警后会现场声光报警,以提醒现场人员迅速报警并及时疏散逃生。
在国外,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都是放在超市像日用品一样选购的。


德国科隆MediaMarkt,原来独立式烟感就是这样销售的!(新山鹰马新华总工图文)
虽然烟感报警器在我国还未普及,但国家也早已开始重视烟感报警器的推广。
早在2015年11月2日,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明确指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社区居民活动场所、老旧居民住宅、宿舍、小旅馆等场所需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烟感)。

在2002年发布的《风险中的美国》报告中,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总署认为“在预防和减少火灾亡人方面,最为有效的措施就是感烟报警器”。2014年3月,美国消防协会发表的专题报告《美国家庭火灾中的感烟报警器》指出,已有约96%~97%的美国家庭至少安装了一个感烟报警器。